犯受贿罪 原分宜县委书记郭瑞祥被判刑12年

2018-01-21 20:21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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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西网新余讯 记者何琪报道:19日,记者从新余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分宜县原县委书记、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郭瑞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日前新余市中级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郭瑞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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