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通报4起问题 苏家垱乡开福寺村套取耕地补贴

2018-01-30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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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共青城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苏家垱乡开福寺村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问题。2015年,苏家垱乡开福寺村党支部书记罗清水、村委会主任万木官违规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0.32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此外,罗清水违规为2名亲属办理危房改造手续,共涉及金额2.36万元;万木官在核销已故低保户名单过程中未认真履职,致3名已故低保人员仍被发放低保补贴合计0.33万元。苏家垱乡纪委给予罗清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万木官党内警告处分,收缴有关违纪款。

泽泉乡观音桥村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泽泉乡观音桥村违规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33.5万元,用于村集体公益性支出。村党支部书记袁家斌、村委会主任石海金负有领导责任;村支委委员(兼报账员)袁土金作为具体经手人负有重要责任。泽泉乡纪委给予袁家斌、石海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袁土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有关违纪款。

金湖乡水产场违规使用扶贫和移民项目资金等问题。2014年,金湖乡水产场将扶贫和移民项目结余资金1.88万元挪作他用。2006年至2012年水产场虚报冒领粮食补贴7.91万元,用于其他事项开支。水产场党支部书记兼场长熊财金负有领导责任。金湖乡纪委责成水产场党支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熊财金进行诫勉谈话,收缴有关违纪款。

江益镇南湖村截留、挪用粮食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江益镇南湖村截留种粮承包户粮食补贴12.33万元,用于村集体公益性开支。村党支部书记万为林负有领导责任。江益镇纪委责成南湖村党支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万为林进行诫勉谈话,收缴有关违纪款。

通报强调,脱贫攻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共青城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一手抓扶贫帮困,一手抓纪律建设,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共青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将实行“一案双查”和“双问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共青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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