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刘垦场多名干部受处分

2018-02-12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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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近日,余江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余江县微型元件产业指挥部办公室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余江县微型元件产业指挥部办公室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高中档望远镜等礼品,时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工作的丁锐,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余江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官建福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7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官建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香烟32条、男装上衣2件,折合人民币2.62万元。官建福还有其它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降为副主任科员)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余江县刘垦场民政办原主任万荣汉违规公款赠送礼金、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5年7月,时任刘垦场民政办主任万荣汉利用套取民政资金,每逢年节向县民政局领导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赠送礼金、礼品,共计32.83万元。万荣汉还有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4.余江县刘垦场民政办原主任官斌兴违规公款赠送礼金、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5年7月,官斌兴利用套取民政资金,每逢年节向县民政局领导及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赠送礼金、礼品,共计37.65万元。官斌兴还有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5.余江县刘垦场正科级干部孙样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公款支付个人消费款问题。2012年至2014年,孙样华接受时任刘垦场民政办主任万荣汉用公款赠送的礼金、礼品等折合人民币3万元;2013年3月,孙样华儿子结婚时在刘垦场某超市购物消费2.3万元,由刘垦场民政办支出。孙样华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6.余江县刘垦场党委原副书记官有开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2年至2016年,官有开接受时任刘垦场民政办主任万荣汉公款送给的礼金、礼品等折合人民币3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纠正“四风”不能止步。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问题,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来源:余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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