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聚餐造成不良影响 抚州市城管执法局一干部被免

2018-02-1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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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上午,驻市建设局纪检组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党委,在市城管执法局行政会议室对组织聚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黄云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宣读了市城管执法四分局关于免去黄云第四分局一大队大队长职务的决定。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尚江黎,市城管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平星,驻市纪检组副组长熊丽琳参加了诫勉谈话。

在诫勉谈话中,纪检组明确指出了此次聚餐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对组织聚餐的黄云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种意识,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不参加各种不能参加的饭局;要深刻汲取此次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深刻查摆自身在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从严要求自己,树立一名良好的城管干部形象。

市城管局分管领导周平星同志,要求黄云要时刻绷紧思想、政治、生活、工作纪律这根弦,认真反省,举一反三,严格以公职人员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身行为,不断强化自身素质建设,保持勤政廉洁的良好作风。

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尚江黎同志最后强调,一是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参与聚会的人员务必要深刻反省反思,汲取教训,深刻查摆自己的思想作风存在的问题;二是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不仅要时刻提醒自己及班子成员,还要提醒本单位的干部职工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在作风纪律方面要强化日常监督,防微杜渐,确保以后不要再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规范生活纪律。要进一步加大对城管干部职工的生活作风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进行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将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四要迅速在全局开展纠正“四风”活动。春节期间,局全体干部职工务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相关规定。

会上,被诫勉对象黄云对自己的违纪行为向组织做了深刻检讨。会后,驻局纪检组会同市城管局党委还对参与聚餐的局属单位的赵军辉、何剑、万钧、吴俊豪、刘彧湧五同志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市城管执法局局属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了提醒谈话。( 熊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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