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区扬农管理处党工委委员“私车公养”被处分

2018-03-1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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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日报讯(记者江辉)近日,东湖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党工委委员熊豫闻“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4月期间,熊豫闻先后3次利用自己管理的东湖区扬农管理处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合计金额807.54元。2017年10月25日,熊豫闻主动上缴了违规加油费用807.54元。熊豫闻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2月,经东湖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豫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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