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票贿选、脱岗离岗……赣州一批干部被通报

2018-03-2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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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票贿选、脱岗离岗

……

这些都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

赣州这些干部被

市纪律监察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通报

一起看看都有谁

近日,章贡区纪委通报一起村“两委”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典型案例。 

经查,章贡区水东镇马祖岩村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邓心红和村党支部第四党小组长邹世斌、第十党小组长徐成福等人为谋取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于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月底,分别在水东镇虎岗村的“虎岗家宴”,城区花园塘餐厅、三江楼大酒店、赣龙大酒店宴请部分村党员、村民代表。就餐期间,邓心红、邹世斌、徐成福等人直接要求或暗示参加聚餐的人员在换届选举中投票予以支持。

2018年1月27日,即该村进行全额推荐初步人选的前一天,邓心红、邹世斌、徐成福等人通过电话、微信或分发印有自己名字的纸条等方式进行拉票,告知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在第二天的投票中选举自己。近日,经章贡区水东镇党委研究,决定取消邓心红、邹世斌、徐成福等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并对其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经查,“2.20”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2月21日赖村镇机关干部会上明确由乡人武部长黄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会后,黄斌仅在赖村镇微信工作群中作了简单的布置,没有进一步安排督促检查,也没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措施抓好道路安全责任制,导致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安全监管站等部门工作责任不清、落实不到位。黄斌身为分管领导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工作不严不实,作风漂浮。

经查,宁都县长胜镇由副镇长何卫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20”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何卫平没有严格按照《宁都县开展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到位,“两站两员”没有发挥好作用。何卫平身为分管领导履行领导责任不力,工作没有落细落实。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经宁都县监察委研究,决定对黄斌、何卫平等2名同志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近日,安远县纪委成立4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不要陪同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在岗在位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发现,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消商综合窗口孙梦芸上班迟到,医保局服务窗口朱丽清、缪芳2人擅离工作岗位,市监局窗口殷京蓉不在岗,镇岗乡财政所杜善云、王万宝、李瑞全3人不在岗,镇岗乡林管站谢宏、唐后荣、古喜丰、郑元斌4人不在岗,重石乡林管站张开生、刘家斌、唐洪春3人不在岗,县水保局郭旺明、杜烨峰、钟桂莲3人不在岗。

针对督查发现问题,安远县纪委已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等处理。同时,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作风问题突出的,该县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确保改作风、提效率、敢担当要求落到实处。

近日,安远县纪委派出2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在岗在位、扶贫政策宣传、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随机督查,2名帮扶干部作风不实被通报。

经查,安远县水利局干部唐溅娣、凤山乡政府干部陈冬秀在年前分别给结对帮扶贫困户赠送了油、面条、大米等物资,但在登记证、收入台账等资料中均无2018年的走访、春节慰问物资记录。

近日,大余县纪委对春节期间督查发现的9个单位13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通报。

经查,2月15日,大余县交通局值班领导黄香生不在岗;2月17日,县财政局值班领导邹春平不在岗;县森林公安局值班人员张海霞不在岗;2月19日,池江镇政府值班人员王伟不在岗;新城镇政府值班人员吴继平、张小珍不在岗;2月20日,县民企局值班领导康金红不在岗。

经县纪委研究决定,责成县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黄香生、邹春平、张海霞、王伟、吴继平、张小珍、康金红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经查,2月22日,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局窗口工作人员黄建平、杨桂英在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安排其他人员顶岗的情况下回原单位开会;县体育局副局长吴至祥和工作人员李道优不在岗;县交通局公路站见习生邱小峰上班期间玩手机游戏;县医保局工作人员赖剑青上班迟到。经县纪委研究决定,责成县农机局等相关单位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黄建平、杨桂英、吴至祥、李道优、邱小峰、赖剑青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近日,大余县纪委通报1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经查,2009年11月,南安镇新民村“两委”委员蔡忠萍伪造材料违规办理失地农民优惠证,并办理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2010年至2016年,共违规领取财政专项补贴17641.44元。2018年2月,南安镇党委给予蔡忠萍党内警告处分,收缴相关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南安镇新民村村委会原主任钟其明作为主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疏于对下属的教育、监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南安镇党委给予钟其明诫勉谈话处理。

近日,全南县对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中违反会风会纪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经查,2018年3月3日上午8:30,全南县召开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会风督查组对会议纪律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九江银行全南支行行长曾德斌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会议;江西银行全南支行行长温大洋擅自安排他人代会;中国移动全南分公司参会人员范根平迟到20余分钟。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上述3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会风体现作风,作风体现党风。在全县深入开展“找差距、改作风,全力以赴打好六大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之时,在多次强调改作风、提效率并严明会议纪律的情况下,仍发生上述问题,说明我县仍有少数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将会风会纪置若罔闻。

近日,瑞金市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经查,2017年2月13日,市人社局原档案室主任钟水华、原副主任李泰辉在办理一名群众特殊工种退休业务过程中,明知其符合办理条件,可以出具相关证明,仍故意设置办事门槛,并收受办事群众现金3500元(其中钟水华收受现金2000元,李泰辉收受现金1500元),直至2017年5月19日,两人才将现金退回群众本人。钟水华、李泰辉的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年7月27日,市人社局免去钟水华人社局档案室主任职务,免去李泰辉人社局档案室副主任职务,2018年1月10日,中共瑞金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水华、李泰辉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2013年3月以来,武阳镇政府报账员刘启生以武阳镇政府的名义办理了一张公务用车加油卡,并用于私人汽车加油共计2.687652万元。刘启生身为党员干部,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11月17日,经武阳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启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定南县组织多个部门通过微信实时定位、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驻村扶贫干部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2名驻村工作队员因不在岗被通报。

经查,定南县在对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进行在岗在位情况督查中,共督查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及队员300人,其中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的2人:县工商银行驻老城镇河田村工作队员刘晓敏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中国银行定南分行驻鹅公镇杨坑村队员温利华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对以上2名驻村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县工商银行副行长刘斌、中国银行定南分行副行长黄冲明一并给予通报批评。

近日,瑞金市对赣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瑞金分会场中违反会风会纪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经查, 2月28日,瑞金市在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赣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督查中发现市农粮局、市农发行、市台办、九江银行、招商银行等5个单位参会人员迟到。为严肃会风会纪,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以上5个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于3月9日前将书面检查材料交市纪委。

近日,宁都县对6个单位违反会风会纪问题进行全县通报。

经查,日前,宁都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县行政中心会堂召开,会风督查组分别于上午8:40和11:00对参会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县委610办、县人武部政工科、县人寿公司、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等6个部门和单位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缺席会议。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整顿会风,宁都县对上述缺席会议的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

近日,龙南县查处并通报1起干部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问题。

经查,2月22日(星期四),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龙南县东坑管委会驻圳背村干部兰月华、钟荣骏、王荣青、刘威、叶婧等人对圳背村村干部进行节后走访慰问,并指导工作。工作结束后,中午12时左右,驻村干部和圳背村干部一起在圳背村村部使用午餐,席间,部分人员发生饮酒行为。

2月22日,东坑管委会党委、纪委对圳背村驻村责任人兰月华、圳背村党支部书记樊扬彪、村主任李纯添、妇女主任李小芹等人进行警示谈话,责成兰月华、樊扬彪向东坑管委会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在全委范围内对上述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扣分处理。

来源:综合中共赣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赣州市监察委员会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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