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7个巡察组反馈情况 县财政局等存在这些问题

2018-03-29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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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1月15日,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7个巡察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突出问题,对县粮食局、农机局、农业开发办、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委农工部、幽兰镇、塘南镇、泾口乡、黄马乡和全县18个扶贫重点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县交通局、行政审批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结束后,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3月9日至3月15日,县委七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情况反馈,并将有关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粮食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党的领导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力度层层递减,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实;党的建设存在缺失,干部队伍断层断档,部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干部职工监督管理不严,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机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党的领导方面,班子担当意识不够,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班子领导作用不强等问题;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不严,财务管理和小型工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农业开发办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党的领导弱化,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党组班子履职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宣传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队伍断层断档;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宗旨意识弱化,项目征求群众意见少导致设计变更多。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农工部、幽兰镇、塘南镇、泾口乡、黄马乡和全县18个扶贫重点村党组织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方面存在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够、党委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履行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方面存在扶贫工作基础未夯实、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履行脱贫攻坚任务推进方面存在一些扶贫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扶贫资金滞留严重、扶贫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履行脱贫攻坚遵规守纪方面存在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扶贫项目工程质量较差、扶贫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混乱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党的领导方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实,落实县委关于“村账乡代管不力”集中整治工作不及时、不彻底,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不严格;党的建设方面,党组对所属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存在走形式,发展党员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下属单位履责督查留有盲区和死角,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干部作风建设重视不够,一些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党的领导弱化,落实县委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集中整治工作过程中存在部署调度不足、监督整改不力、建章立制滞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的建设缺失,选拔任用干部不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三会一课” 制定落实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律教育流于形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发改委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落实县委关于“小型工程领域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存在领导重视不到位、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项目落户、重大重点项目推进等多项工作推进不力;党的建设缺失,存在党建台账不规范、党支部活动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干部管理不规范,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力度不够。

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反馈的主要问题有:上轮巡察发现的机关发文不严谨、党组织关系管理不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谨、财务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在整改后出现反弹,制度落实不到位。

本次巡察“回头看”发现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部门协同效果不强、“网上办”成效不显、招投标平台处罚响应滞后、政府采购公平性不充分、政府经营性资产租赁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党的建设方面存在违反党的干部任免程序、党员活动流于形式、作风建设上走过场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干部监督管理不严,绩效考核不实等问题。

县委第七巡察组向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反馈的主要问题有:上一轮巡察发现的工程招投标手续把关不严、工程验收把关不严、工程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党建工作流于形式、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整改后出现反弹,制度落实不到位。

本次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农村道路建设补助政策落实不力、基层交管站履职不力、公路管理站资金拨付审批流程不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不力、重大信访隐患处置不力等问题;党的建设方面存在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农村道路项目建设监管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

据悉,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南昌县委成立了9个由分管或挂点县领导为组长、县纪委常委或监委委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督导组。巡察整改督导组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将整改工作放在首位加以落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检查,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全面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必须落实整改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签字背书,亲自落实整改工作,做到每一个整改项目都有一位班子成员牵头、有一支人员队伍负责、有一套实施操作办法。必须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成果。通过标本兼治抓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根源、抓住根本,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整改督导组将会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对于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视情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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