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不力!崇仁县国土局、建设局、城管局被通报

2018-04-0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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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崇仁县纪委监察委实名通报了

近期查处的9起农村建房管控监管不力问题,

分别是:

崇仁县石庄乡对本异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和建房审批管理不严及批后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查,石庄乡对辖区10户本异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违规收取5名建房户钱款13.42万元,且对4户批后监管不力,致使超高超大建房;石庄村、七里亭村履行农民建房巡查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经研究决定,给予石庄乡党委书记袁劲松、分管领导时任乡党委副书记元智华(现任县文明办主任)和乡党委副书记潘洪军党内警告处分,乡长吴光辉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乡党委对七里亭村书记唐平良、村主任甘龙根,石庄村书记陈二平、村主任吴志凯4位同志进行严肃处理。

崇仁县六家桥乡对本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及批后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查,六家桥乡对辖区11户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且对15户批后监管不严,巡查不力,致使超面积建房;艾坊村、梅坊源村履行农民建房巡查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经研究决定,对六家桥乡乡长李惠民诫勉谈话,分管领导乡人大主席黄后龙党内警告处分;责成乡党委对艾坊村书记艾永升、村主任洪爱民,梅坊源村书记艾志华、村主任艾志坚4位同志进行严肃处理。

崇仁县航埠镇对本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及批后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查,航埠镇对辖区2户本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发现不及时,发现后制止不力,且对12户批后监管不严,巡查不力,致使超面积建房;六家源村履行农民建房巡查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经研究决定,对航埠镇镇长樊友茂诫勉谈话,分管领导时任副镇长刘恺(现任县文广新局副局长)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镇党委对六家源村书记兼村主任黎金保进行严肃处理。

崇仁县巴山镇对本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及批后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查,巴山镇对辖区6户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且对2户批后监管不严,巡查不力,致使超高超大建房。经研究决定,对巴山镇镇长邓伟提醒约谈,对分管领导镇党委副书记罗虎勇诫勉谈话。

崇仁县马鞍镇对本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及批后监管不力的问题。经查,马鞍镇对辖区37户农民建房未批先建、偷建抢建、少批多建管控不力,且批后对4个村存在不同程度超面积建房监管不严,巡查不力。经研究决定,对马鞍镇镇长黄新民提醒约谈,对分管领导镇党委副书记陈献忠诫勉谈话。

崇仁县郭圩乡对本地农民建房未批先建管控不力问题。经查,郭圩乡对辖区32户农民建房未批先建、偷建抢建、少批多建管控不力。经研究决定,对郭圩乡乡长胡亮华提醒约谈,对分管领导原乡人大主席黄旭荣(现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诫勉谈话。

崇仁县建设局未严格落实农民建房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问题经查,县建设局对石庄乡、六家桥乡、航埠镇、巴山镇、马鞍镇、郭圩乡等6个乡镇农民建房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负有责任。经研究决定,对县建设局局长陈凯民提醒谈话。

崇仁县国土局未按要求发放农民建房用地批准书的问题。经查,县国土局对2017年以来石庄乡、六家桥乡、航埠镇、巴山镇、马鞍镇、郭圩乡等6个乡镇143户未按要求发放用地批准书负有责任。经研究决定,对县国土局局长廖英提醒谈话。

崇仁县城管局对县城内永胜桥区域农民违规建房监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经查,县城管局对10户在县城规划区内永胜桥区域未批先建、偷建抢建负有责任。经研究决定,对县城管局局长罗小梁提醒谈话。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新崇仁”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做到思想不松懈、行动持续发力。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绝不能“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对于不敢履责、不愿担当、不肯实干的,县纪委监察委将严肃问责。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有关乡镇、单位要认真梳理,切实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察委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崇仁县纪委崇仁县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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