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农业局公车管理不力 副局长受处分

2018-04-03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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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近日,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和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上高县农业局公车管理不力问题。2017年12月16日至17日期间,上高县农业局吴学璋、罗杰两名驾驶员在没有公务派车任务的情况下,分别驾驶单位两辆公车办理私人事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局副局长李思亮作为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对单位公车管理不力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3月,李思亮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吴学璋、罗杰两人受到辞退处理,并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上缴财政。

丰城市石滩镇党委原书记熊华明私车公养等问题。2017年1月,熊华明先后三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每次加油200元至300元不等,共计加油金额700元。2017年2月,熊华明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镇政府公车办理私事。此外,熊华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熊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上缴财政。

奉新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胡晖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7年12月9日,胡晖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202.84元。2018年2月,胡晖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将违规加油费上缴单位财务。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问题,有的是单位管理不严、监督缺位,造成工作人员有空可钻、有机可趁;有的是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作祟,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有的是以“私车办公事”为幌子,贪图小便宜,最后都受到了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始终心怀戒畏,把公私分明化为行动自觉和行为习惯。

通报强调,清明节将至,又是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管,将公车管理使用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公务油卡的规范管理,通过公务油卡“备案制”“公示制”等方式,坚决防止用公务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将公务油卡用于个人消费或购买礼品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紧盯回乡扫墓探亲时要求乡镇或村安排宴请,指使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等活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借车,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既坐公车又违规领车补等“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新问题,依纪依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对依旧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对因履责不力导致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宜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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