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一小学校长坐拥46平米超标独立办公室被处分

2018-04-08 11:43 中国江西网
  • T大

中国江西网九江讯 见习记者程曼华报道:近日,武宁县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武宁县武安锦城小学校长陈宗珍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武安锦城小学校长陈宗珍超标准为自己配备46.59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室,为两位副校长分别配备33.97平方米和33.5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室。另外,陈宗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8日,武宁县纪委给予陈宗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县教育体育局免去陈宗珍武安锦城小学校长职务,并责令武安锦城小学党支部作出深刻书面检讨。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规定。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真正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释放进入手凤首页

手机凤凰网 i.if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