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通报9起违纪案例 其中县民政局竟然有8起

2018-04-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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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刘祚保报道:4月10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从余江县纪委监委了解到,该委近日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余江县民政局就有8人在列,具体情况分别是:

余江县民政局主任科员、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汪华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 年至2017 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汪华平多次收受刘垦场民政办万荣汉、官斌兴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36000 元人民币。汪华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 年12 月28 日,汪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宁新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 年至2017 年,宁新明分6 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13500 元人民币。宁新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 年3 月18 日,宁新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文联副主任科员李雨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 年至2016 年,时任余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李雨样多次收受刘垦场民政办万荣汉、官斌兴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18000 元人民币。李雨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 年12 月22 日,李雨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 年至2017 年春节,杨谦分3 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4400 元人民币。杨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 年3 月18 日,杨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低保股股长程素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 年至2017 年,程素春分5 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56000 元人民币。程素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 年3 月18 日,程素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救灾、优抚股股长刘红卫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 年至2017 年,刘红卫分11 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8000 元人民币。刘红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 年3 月18 日,刘红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医疗救助股股长张梁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 年至2017 年,张梁东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2200 元人民币。2018 年3 月18 日,张梁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 五保" 供养股股长熊武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1 年至2014 年春节期间,熊武远分4 次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用公款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6000 元人民币。2018 年3 月18 日,熊武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余江县民政局区划地名股股长吴火生违规收受礼品、宴请问题。2014 年5 月,吴火生违规收受刘垦场民政办主任万荣汉的礼品,礼品折价1200 元人民币。2014 年6 月,吴火生将本人宴请朋友的餐费800 元放在刘垦场民政办报销。2018 年3 月18 日,吴火生受到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要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持续推进" 红包" 问题治理常态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礼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加大监察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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