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一村庄"两委"干部集体套取资金 5人被开除党籍

2018-04-13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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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余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资金财物使用违规违纪问题,分别是:

1、分宜县凤阳镇西廊村原村“两委”干部集体套取私分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以来,西廊村原党总支副书记胡有根、村主任胡润根、村干部胡和生、袁才连、钟正根5人,分别以筹资筹劳建设项目名义套取江岸护堤项目资金5万元,以“改水改厕”项目名义套取新农村建设资金4万余元,以改变地类、虚报面积、重复统计等形式套取高铁用地及临时用地补偿款14.9万元,共计23.9万元,在支付村务日常开支后,每人私分4.1万至4.2万元不等。2018年1月,经凤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有根、胡润根、胡和生、袁才连、钟正根开除党籍处分。违规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2、渝水区鹄山乡鹄山村原村委主任黄海根套取财政涉农补贴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黄海根通过虚报耕地面积的方式,分别套取国家粮补资金9612元和耕地保护补贴资金3404元,共计13016元。2018年2月,经鹄山乡纪委研究,并报乡党委同意,给予黄海根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所得全部上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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