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散打教练因抢车位打死人?警方辟谣

2018-07-0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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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事发南昌,散打教练因抢车位打死人”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身材较为魁梧的黄衣男子不断撞击较为瘦小的红衣男子,红衣男子被绊倒后开始连续反击,将黄衣男子踢倒在地不省人事

视频截图

视频配文

小编看了下

红衣男子会瞬移?在南昌打完人之后又去永州打人?

在近一个月内,此视频在全国范围内流传,并演变出了不同版本,事发地也五花八门,两男子起冲突的原因也出现了“泰拳与散打对决”、“因抢车位”、“红衣男子的怀孕妻子被黄衣男子打了”等多个版本。

对此,江西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也对此事进行了转发辟谣

进行了转发辟谣!

事情真相究竟是什么? 

实际上这段视频早在去年就已经热传了。当时,人民网报道称,这一打架事件发生在地点是重庆。视频中的两男子因停车产生冲突,黄衣男子挑衅式撞击红衣男子后,反被踢至抽搐。知情人士称,红衣男子系重庆某搏击俱乐部散打教练,黄衣男子被踢后产生肌肉痉挛,无大碍。事后双方已和解。

在这里提醒大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编,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散布谣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1.民事责任

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

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所以说,若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派出所会依据规定,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查证、处罚。

3.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江南君说 

不传谣、不信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意传播谣言者必将承担法律责任,一起扩散真相,让更多的人知道!

来源:江西网警巡查执法微博、南昌广播电视台微博、辟谣助手、手机江西网

编辑: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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